商标

商标转让

商标转让

《商标法》第三十九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,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,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。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。

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,予以公告。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。

 

1.转让商标一般只需要6-10个月左右的时间,比起注册商标,节省了一半的时间,这对很多需要在短时间内拥有商标的购买方来说,是十分可观的时间节省。

2.注册一个新的商标后还需要从头推广宣传,其初始价值很低。转让的商标一般都是在市场上经过认可的商标,有一定的知名度,其价值较高,便于购买方在短时间内建立自己的品牌。

3.公司不再经营,需将其商标进行转让。

4.公司商标暂时闲置,没有使用需求,可将其转让套现。

5.其他公司出高价购买本公司商标。

6.因企业合并、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转让。

7.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转让。